沈波 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科
1.辅助化疗:术后辅助化疗是为了消灭手术未能清除的微小肿瘤细胞。通常采用含有铂类药物的化疗方案,如顺铂或卡铂联合其他药物,如长春瑞滨、紫杉醇或培美曲塞。该阶段的化疗一般进行4至6个周期,每个周期大约持续3至4周。
2.放射治疗:对于T3N2期患者,术后放射治疗可以作为辅助治疗选项之一,特别是在淋巴结广泛受累或手术切缘不清的情况下。放疗通常在术后4至6周开始,以确保伤口愈合,同时与化疗同步进行可以增强治疗效果。
3.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如果患者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重排等特定基因变异,可以考虑靶向治疗。随着免疫治疗的进展,对于某些患者,也可将其纳入治疗方案中。
术后应密切随访,包括定期的影像学检查和肿瘤标志物监测,以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转移的迹象。在治疗过程中,注意监测化疗及放疗带来的副作用,如骨髓抑制、肺炎、疲劳及胃肠道反应等,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