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宁 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并非绝对不能接种新冠疫苗,但需根据疾病活动度、用药情况等个体化评估。接种前需满足以下条件:病情稳定、未使用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无严重过敏史。具体建议如下:1.疾病活动期禁止接种;2.使用生物制剂需调整接种时机;3.接种后需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1.若系统性红斑狼疮处于活动期,如出现新发皮疹、关节肿痛、发热、蛋白尿增多或肾功能恶化等表现,禁止接种新冠疫苗。活动期免疫系统处于异常激活状态,接种疫苗可能诱发免疫反应,导致病情加重或出现严重不良事件。
2.病情稳定至少3个月以上,且无重要脏器(如肾脏、中枢神经系统、心脏)活动性病变的患者,可考虑接种。稳定期指无新增临床症状、实验室指标(如补体C3/C4、抗dsDNA抗体、尿蛋白定量)无显著恶化。
3.接种前需由风湿免疫科医生评估,通过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活动指数评分确认活动度。若评分低于4分(轻度活动),通常可安全接种;评分超过10分(中重度活动),则需推迟接种。
1.使用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剂量超过每日20毫克(或等效剂量)的患者,应暂缓接种。高剂量激素可能抑制疫苗免疫应答,降低保护效果,并增加感染风险。建议将激素减至每日10毫克以下,再行接种。
2.应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霉酚酸酯、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的患者,需调整用药方案。具体操作:接种前暂停霉酚酸酯或环磷酰胺1周,接种后继续暂停2周;甲氨蝶呤需停用1周;硫唑嘌呤可正常服用。
3.使用生物制剂(如贝利木单抗、利妥昔单抗)的患者需格外谨慎。利妥昔单抗因显著抑制B细胞功能,建议在用药前4周或停药后6个月接种;贝利木单抗可正常使用,但需监测免疫应答水平。
4.羟氯喹作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基础用药,无需调整剂量,可全程使用,且可能增强疫苗安全性。
1.接种后需观察30分钟,重点监测是否出现皮疹、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急性过敏反应。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过敏风险略高于普通人群,但发生率低于1%。
2.接种后1周内需每日自测体温、记录关节疼痛情况及皮肤表现。若出现新发红斑、口腔溃疡、脱发增多或关节肿胀,需立即就诊。约5%-10%的患者可能出现一过性病情波动,但多数为轻度。
3.建议在接种后1个月、3个月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补体及抗dsDNA抗体,以评估疫苗对疾病活动性的影响。若出现蛋白尿增加或肾功能恶化,需调整免疫抑制方案。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接种新冠疫苗需在风湿免疫科医生指导下进行,严格把握适应证。接种前应确保病情稳定,调整免疫抑制方案,接种后密切监测病情变化。若存在活动性病变或高剂量免疫抑制治疗,应优先控制原发病,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