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 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高度近视并非顺产的绝对禁忌,能否顺产取决于眼底健康状况、近视度数及产科条件,需经眼科与产科联合评估后决定。本文将从风险评估、检查要点、分娩方式选择、注意事项四方面展开说明。
高度近视(通常指600度以上)的主要风险在于视网膜变薄、裂孔或脱离,分娩时用力屏气可能增加眼压,但现代研究显示,单纯高度近视顺产导致视网膜脱离的概率极低(约0.5%以下),除非合并严重眼底病变如黄斑劈裂或广泛变性。因此,多数眼科指南认为,无活动性眼底病变的高度近视孕妇可尝试顺产。
孕晚期(36周后)应进行散瞳眼底检查,重点排查视网膜周边变性区、干性裂孔或玻璃体牵拉。若发现高危病灶,建议先行激光光凝治疗,术后2周复查稳定者仍可顺产。同时需测量眼压和角膜厚度,排除青光眼或圆锥角膜等并发疾病,这些情况可能增加顺产风险。
产科因素优先于眼科因素,如胎位异常、胎儿窘迫或骨盆狭窄时,应直接选择剖宫产。若眼底检查正常且无产科禁忌,可经阴道试产,但建议缩短第二产程,使用产钳或胎头吸引辅助分娩,以减少持续屏气时间。对于眼底存在广泛变性或既往有视网膜脱离史者,剖宫产更为稳妥。
分娩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憋气用力,可采取侧切或硬膜外麻醉以减轻腹压。产后需密切观察视力变化,如出现闪光感、视野缺损或眼前黑影增多,须立即就医。哺乳期用药需谨慎,避免使用影响视网膜血管的药物,如部分止血类制剂。
综上,高度近视孕妇应在孕32周前完成首次眼底筛查,并在36周后复查,由眼科医生出具书面评估意见。最终分娩方式需结合产科指征综合决策,不可单凭近视度数一概而论。产后1个月内建议减少低头负重动作,并定期随访眼底,确保视网膜状态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