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优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核心在于遵循世界卫生组织三阶梯止痛原则、强调个体化用药方案、注重综合治疗手段、并定期进行疼痛评估与调整。这一过程需结合药物疗法与非药物干预,目标是实现持续有效且副作用可控的疼痛缓解。
第一阶梯针对轻度疼痛(疼痛评分1-3分),使用非阿片类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塞来昔布)。第二阶梯针对中度疼痛(疼痛评分4-6分),加入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或曲马多,通常与非阿片类药物联用。第三阶梯针对重度疼痛(疼痛评分7-10分),使用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羟考酮或芬太尼。临床数据显示,遵循此原则可使约80%-90%的癌痛患者获得满意缓解。
药物选择需考虑疼痛类型(如神经病理性疼痛或骨痛),对于神经病理性疼痛,常需联合抗惊厥药(如加巴喷丁、普瑞巴林)或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剂量调整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递增,例如口服吗啡初始剂量常为5-10毫克,每4小时一次,根据疼痛控制效果每24-48小时调整30%-50%。对于无法口服的患者,可选择经皮吸收的芬太尼贴剂或直肠给药途径。
非药物方法如放疗,对骨转移疼痛有效率可达60%-80%;神经阻滞术,如腹腔神经丛阻滞可缓解胰腺癌等内脏痛;心理支持与物理康复,如认知行为疗法和温和运动,能辅助降低疼痛感知。介入治疗如鞘内药物输注系统,适用于口服药物副作用严重或疼痛控制不佳者,可将阿片类药物直接输注至脊髓周围,剂量仅为口服的1/300。
评估应使用数字评分法(0分无痛,10分剧痛)或面部表情量表,每4-8小时记录一次,尤其关注静息痛与爆发痛。爆发痛指在基础疼痛控制稳定下突然出现的剧痛,需备用速效阿片类药物,如口服吗啡即释片(剂量为基础剂量的10%-20%)。评估还需监测副作用,如便秘(发生率约40%-60%)、恶心(约30%)、嗜睡或呼吸抑制(罕见但严重),便秘应预防性使用渗透性泻药(如乳果糖)。
癌痛管理需多学科协作,包括肿瘤科、疼痛科、药剂科及护理团队。患者应避免自行调整药物,尤其是阿片类药物,因其存在耐受性和依赖风险,但规范使用下成瘾率低于1%。治疗过程中若出现剧烈头痛、呼吸变慢或意识模糊,需立即就医。通过系统化评估与调整,癌痛可被有效控制,从而提升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