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平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1.高级生命支持:在心脏骤停发生后,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保证血液循环。若患者仍未苏醒,需要转至医院进行高级生命支持,这包括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电击除颤以恢复心律。提高存活率的关键是尽早除颤和有效心肺复苏。
2.体温管理:研究表明,在心脏骤停后的48小时内,通过控制性降温将患者的体温降低到32-36摄氏度,可以改善神经系统预后。这种方法称为治疗性低温疗法,旨在减少脑损伤。
3.药物治疗: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使用药物来维持心脏功能和稳定患者的状态。例如,肾上腺素可以用于增强心脏收缩力和增加冠状动脉灌注压。
4.血管加压药和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等,可以帮助维持血压和心脏输出量。
5.持续监护:在重症监护病房中,对患者进行持续监测,以便随时调整治疗方案。这包括对心脏功能、氧合状态和其他重要生命指标的密切观察。
心脏骤停后的治疗需要在专业医疗团队的指导下进行,目的是维持生命体征的稳定并尽可能避免或减轻脑损伤。心脏骤停抢救成功后的患者仍需面对多方面的康复治疗,以期实现最佳的恢复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