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 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新生儿的总胆红素水平是判断是否需要继续蓝光治疗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当足月健康新生儿的总胆红素水平低于15毫克每分升(mg/dL)时,可以停止蓝光照射。
2.对早产儿或存在其他健康问题的新生儿,停止蓝光照射的阈值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要求更低的胆红素水平,例如10到12mg/dL。从而更好地防止高胆红素血症引发的神经系统损伤。
3.在决定停用蓝光之前,还应结合婴儿的整体临床表现,包括皮肤和巩膜的黄染情况、进食状况以及体重增长等。
必须根据婴儿的具体情况及医生的专业建议来作出最终决定,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