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继南 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骨科
1.急性期治疗:手腕骨折的初期,一般在受伤后的前几天到一周内,可能会使用外敷药物来帮助减轻肿胀和疼痛。在这段时间内,每次敷药的持续时间通常为30分钟到1小时,每日使用1到2次。
2.炎症控制期:随着炎症逐渐消退,外敷药物的使用频率可能降低,但仍然可以帮助缓解不适感。此阶段可持续至骨折愈合的中期,即约2至3周,在此期间每日敷用次数可减少至1次,持续时间约1小时。
3.恢复期支持:在骨折愈合的后期,通常是4至6周后,外敷药物可能会继续用于促进循环和支持组织恢复。这一阶段的需求因个体差异较大,有些患者可能不再需要,而有些患者可能继续以较低频率使用。
在使用外敷药物时,应根据医务人员的建议进行调整,以确保安全及最大化疗效,避免过度或不当使用。注意观察皮肤反应,如出现刺激或过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