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 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青光眼的主要症状包括视野缺损、眼压升高、眼痛与头痛、视力下降及恶心呕吐,其表现因类型和病程阶段而异。本文将围绕急性闭角型、慢性开角型、先天性及继发性青光眼展开,并阐述日常监测与就医指征。
突发剧烈眼痛伴同侧头痛,视力骤降至手动或光感,眼压常升至60毫米汞柱以上,结膜混合充血,角膜雾状水肿,瞳孔呈竖椭圆形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同时可伴恶心、呕吐及心动过缓,此属眼科急症,需在24小时内紧急降眼压处理。
早期症状隐匿,多数患者无自觉不适,仅在体检时发现眼压轻度升高,范围在22至30毫米汞柱之间,视盘出现杯盘比扩大,超过0.6,视野出现旁中心暗点或鼻侧阶梯,随病程进展,中心视力保留但周边视野逐渐缩窄,最终形成管状视野,此过程可持续数年。
婴幼儿期表现为畏光、流泪、眼睑痉挛,角膜横径大于12毫米,角膜水肿呈毛玻璃样,眼压升高导致眼球扩大,形成“牛眼”外观,视神经乳头凹陷明显,若不及时手术,可导致不可逆的弱视和失明。
由其他疾病诱发,如葡萄膜炎导致虹膜粘连阻塞房角,眼压可波动于30至50毫米汞柱;外伤后前房积血或晶体脱位亦可引起急性发作;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者,眼压可在用药后2至6周内升高,停药后部分可恢复,但持续用药可致视神经损伤。
前者仅表现为眼压高于21毫米汞柱,但视盘和视野无异常,需定期随访;后者眼压始终在正常范围,但出现典型的视盘凹陷和视野缺损,多见于低血压或夜间血压过低者,诊断依赖眼底检查和视野计检测。
任何年龄出现无痛性视力模糊、夜间视物困难、频繁更换眼镜仍无法矫正,或视野中某区域感觉缺失,均需警惕青光眼。急性发作时,按压眼球触感坚硬如石,且伴随虹视现象,即看灯光出现彩色光环。
青光眼造成的视神经损伤不可逆转,早期发现是保留视功能的关键。40岁以上人群每年应进行眼压、眼底及视野检查,有家族史者需提前至30岁。若出现急性症状,立即就医,避免自行用药或热敷,以免延误治疗时机。日常避免长时间低头、情绪激动及大量饮水,每次饮水量不超过300毫升,防止眼压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