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平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1.慢性高血压本身并不是肝素治疗的直接适应症。通常情况下,单纯的慢性高血压不需要使用肝素。如果孕妇患有高血压并伴随其他疾病或情况,如肥胖、静脉曲张或者有血栓病史,可能会需要额外的预防措施。
2.孕妇在妊娠期出现高危血栓并发症的情况下,例如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抗磷脂综合征等,这些情况可能导致胎盘功能异常,从而影响胎儿的健康。在这些情况下,医生可能会考虑使用肝素以降低血栓形成的风险。
3.治疗决定通常由专科医生根据全面的医学评估来制定,包括血液检查、超声波检测以及临床表现。医生还可能会考虑到孕妇的整体健康状况、既往病史以及对肝素的耐受性。
慢性高血压孕妇是否需要使用肝素,应由专业医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对于任何药物治疗,均需谨慎,并由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