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青光眼以视神经进行性损伤为特征,主要症状包括眼压升高、视野缺损、视力下降及伴随的胀痛感,早期常无症状。症状表现取决于类型与分期,急性发作与慢性病程差异显著。以下分点详述具体表现。
突发剧烈眼痛、同侧头痛、视力骤降、看灯光出现彩虹圈,伴恶心呕吐、眼红、角膜水肿,眼压可高达60毫米汞柱以上,需紧急就医。
早期无明显不适,仅偶感眼部疲劳或胀感,中晚期出现视野缺损,表现为鼻侧视野缩小或管状视野,中心视力保留至末期,易被忽视。
婴幼儿出现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眼球增大如牛眼,角膜混浊,视力发育受阻,需在出生后早期筛查。
由外伤、炎症、肿瘤或药物诱发,症状与原发病叠加,如眼外伤后眼压升高、葡萄膜炎导致的房水循环障碍,可伴前房变浅。
眼压始终在正常范围(10至21毫米汞柱),但视盘凹陷扩大、视野缺损渐进,多见于老年女性,与低血压或夜间血压骤降相关。
仅眼压超过21毫米汞柱,无视神经损害或视野异常,约10%人群在5年内转为青光眼,需定期监测。
视野缺损从周边向中心发展,早期不影响视力,晚期中心视力丧失,且视神经损伤不可逆,药物或手术仅能延缓病程。
眼底检查可见视盘凹陷加深、盘沿变窄、视神经纤维层缺损,前房角镜检查区分开角或闭角类型,眼压测量呈现昼夜波动。
急性发作需与急性虹膜炎、角膜炎区分,慢性过程需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鉴别,误诊可导致永久性视力损害。
青光眼症状隐匿且致盲率高,40岁以上人群、有家族史、糖尿病或高度近视者应每年进行眼压、眼底及视野检查。急性发作时切勿自行用药,立即前往眼科急诊,慢性患者需遵医嘱长期控制眼压,避免情绪激动、一次性大量饮水或长时间低头动作,定期复查是防止失明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