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在烧伤后的24小时内,通常会使用晶体液进行初始复苏。根据Parkland公式,建议在前8小时内给予4毫升/公斤/%TBSA(总烧伤面积)的乳酸林格液,这是用来替代烧伤引起的体液损失。
2.胶体液一般在烧伤后24小时开始使用。此时,通常以5%白蛋白溶液作为首选,因为它能有效增加血浆胶体渗透压并减少水肿。在接下来的24-48小时内,根据患者的尿量、中心静脉压及其他血液动力学参数逐渐调整胶体液的输注量。
3.除了补充液体外,还需密切监测电解质平衡情况。随着治疗进程,需要对钠、钾、钙等电解质进行补充,以防止低钠血症、低钾血症等常见并发症的发生。
合理安排胶体液和晶体液的使用能够帮助烧伤患者更快地恢复,同时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变化适时调整输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