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 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视力评估:通过标准视力表检查每只眼睛的视力,以确保两只眼睛的基本视觉能力正常。通常使用20/20作为参考标准。
2.屈光状态检查:使用验光仪或试镜片盒对屈光不正进行检测,确定是否需要配戴眼镜以矫正近视、远视或散光。
3.眼位检查:通过遮盖试验和交替遮盖试验评估眼睛的对齐情况,检测是否存在斜视或其他眼位问题。
4.融合功能测试:采用红绿色镜片或偏振滤光镜进行融合功能测试,评估双眼同时工作的能力,包括感知单一视觉图像的能力。
5.立体视觉评估:使用立体视觉测试图(如Titmus立体图)检测深度感知能力和立体视觉功能,这对于判断眼睛协作能力至关重要。
6.视动性眼球运动测试:检查眼球运动功能,如追随运动和跳动运动,以评估眼睛在不同情况下的协调性和稳定性。
7.调节功能检查:测量眼睛的聚焦能力和灵活性,通过调节幅度测试来了解眼睛在不同距离快速改变焦点的能力。
这些步骤确保全面评估双眼视功能,对于早期发现潜在问题和制定适当的治疗方案非常重要。通过系统化的检查,能够有效保障视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