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青光眼的核心表现为视神经进行性损伤与视野缺损,早期症状隐匿,晚期可致不可逆失明。表现依据类型与分期而异,主要包括眼压升高、视野缩小、视力下降、眼胀头痛及虹视等,需结合急性与慢性病程分别阐述。
突发剧烈眼胀痛,伴同侧头痛、恶心呕吐及视力骤降,眼压常超过40毫米汞柱,角膜水肿导致看灯光时出现彩虹样光圈,即虹视,需立即急诊处理,否则数日内可失明。
早期无任何不适,仅偶感眼部疲劳或轻微胀感,眼压波动在22至30毫米汞柱之间,多数患者因常规体检或偶然检查发现,此时视野缺损已形成,表现为鼻侧视野缩小,但中心视力仍保持正常。
典型进展为旁中心暗点逐渐扩大,融合成弓形暗点,继而向周边扩展,最终仅存管状视野,即中央5至10度范围,日常行走易碰撞周边物体,但阅读或看手机时无明显异常。
由外伤、炎症、药物或肿瘤引起,症状与原发病因叠加,如葡萄膜炎继发者可见眼红、畏光及房水混浊,外伤性者多有明确眼部撞击史,眼压升高程度不一,常伴有房角结构异常。
婴幼儿表现为畏光、流泪及眼睑痉挛,眼球因高眼压而扩大,角膜直径超过12毫米且呈雾状混浊,若未及时干预,视神经萎缩将在1至2年内快速进展。
眼压始终处于10至21毫米汞柱正常范围,但视盘凹陷进行性扩大,视野缺损以近中心固定暗点为主,多见于低血压或夜间血压骤降人群,诊断依赖眼底照相与光学相干断层扫描。
仅眼压高于21毫米汞柱而无视神经损伤或视野异常者,属于高眼压症,约10%在5年内转为青光眼,需定期监测眼压、视盘形态及视野,不可忽视随访。
青光眼表现多样且早期隐蔽,急性发作症状剧烈易识别,慢性类型则需依赖专业检查,包括眼压测量、眼底视盘评估及视野分析,任何疑似症状均建议尽快至眼科行全面筛查,尤其有家族史、糖尿病或高度近视者,应每6至12个月复查一次,以延缓视功能损害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