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 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近视的诊断标准为裸眼远视力低于1.0且等效球镜度数≤-0.50D,临床以散瞳验光结果为准。判断依据包括视力表检测、屈光度数、年龄因素及真假性近视鉴别,具体分述如下:
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当裸眼视力低于1.0(或5分记录法低于5.0)时,提示可能存在近视,但需结合屈光检查确认,单纯视力下降不等同于近视,其他眼病也可导致视力异常。
散瞳后验光,等效球镜度数≤-0.50D(即近视50度及以上)定义为近视,其中-0.50D至-3.00D为轻度近视,-3.25D至-6.00D为中度近视,超过-6.00D为高度近视,度数越高,眼底并发症风险越大。
儿童青少年因调节力强,需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散瞳)排除假性近视,若散瞳后度数消失则为调节痉挛所致,不属于真性近视;成年人调节相对稳定,但若近距离用眼过度,仍可能出现暂时性度数波动。
假性近视常见于长时间近距离工作后,眼轴长度正常,晶状体调节紧张导致屈光力增加,休息或药物放松后可恢复;真性近视则眼轴增长或角膜曲率改变,不可逆,需通过验光明确。
除按度数分类外,还需区分单纯性近视(进展缓慢,成年后稳定)与病理性近视(度数持续增加,伴眼底病变如黄斑萎缩、视网膜脱离),后者需定期眼底检查。
首次发现视力下降,应进行裸眼视力、电脑验光、眼压、眼底及眼轴长度测量,儿童加做散瞳验光,排除其他眼部疾病后,方可确诊近视并制定矫正方案。
近视诊断需综合视力与屈光度数,不可仅凭单次视力检测判断。建议每6至12个月进行眼科检查,尤其儿童及青少年,若出现视物模糊、眯眼或眼疲劳,应及时就医,避免度数快速加深。成年近视者若度数突然变化,需排查糖尿病或白内障等全身及眼部疾病,日常保持用眼距离30厘米以上,每用眼40分钟休息10分钟,以延缓近视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