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伟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青光眼症状以视野缺损、眼压升高、视力下降为核心表现,急性发作时伴剧烈眼痛及恶心呕吐,慢性期早期症状隐匿。症状表现分为急性闭角型、慢性开角型、先天性及继发性四类,需结合眼压、眼底及视野检查明确诊断。
突发性眼胀痛、同侧头痛、虹视(看灯光有彩色光晕)、视力骤降,伴恶心、呕吐及出汗,眼压常骤升至50毫米汞柱以上,角膜水肿呈雾状混浊,瞳孔散大且对光反射迟钝,需急诊处理。
早期无明显不适,仅偶感眼部酸胀或视物疲劳,随病程进展出现周边视野缺损(如走路易撞物、看不清侧面物体),中心视力长期保持,晚期视野缩窄呈管状,眼压多波动在21至30毫米汞柱之间。
婴幼儿期表现为畏光、流泪、眼睑痉挛,角膜直径增大超过12毫米且混浊,眼球扩大似牛眼,患儿常揉眼、烦躁不安,视力发育受阻,眼压升高可致视神经不可逆损伤。
由外伤、炎症、肿瘤或药物(如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诱发,症状与原发病相关,如眼内炎症导致房水引流受阻,出现眼压升高、视物模糊及眼红,晶状体脱位或虹膜新生血管亦可阻塞房角。
仅眼压升高(超过21毫米汞柱)但无视野缺损及视神经损害,多数人终身不发病,但需定期随访,约10%在5年内转为开角型青光眼,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40岁、近视、糖尿病及家族史。
青光眼致盲不可逆,但早期干预可延缓进展。若出现突发眼痛、视力下降或视野缩小,应立即就诊测眼压并检查眼底,40岁以上人群建议每年筛查,家族史者缩短至半年,避免在暗处长时间低头及一次性大量饮水(超过500毫升),防止眼压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