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韶荣 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内科
1.化疗:
主要用于晚期或局部进展性肺鳞癌。
化疗药物可通过血液循环到达全身,对微小转移灶有效。
常见化疗方案包括顺铂或卡铂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如紫杉醇、吉西他滨等。
目的是缩小肿瘤,提高手术切除率或缓解症状。
2.放疗:
适用于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病变或作为术后的辅助治疗。
精确定位肿瘤,减少对周围正常组织的损伤。
分为根治性放疗和姑息性放疗,根据治疗目的不同有所选择。
可与化疗同步进行,以增强疗效,称为同步放化疗。
3.联合治疗:
对于不能手术的III期肺鳞癌,通常建议同步放化疗。
对于IV期且有寡转移的患者,可能考虑系统化疗和局部放疗相结合。
治疗策略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与多学科团队讨论后决定。在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及时调整方案,以确保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