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韶荣 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内科
1.化疗:
通常在手术后4-6周内开始,以便患者从手术中恢复。
常用的化疗方案是以铂类药物为基础的联合化疗,如顺铂或卡铂联合长春瑞滨、吉西他滨或紫杉醇等。
化疗周期通常为3-4周每个周期,总共4个周期,持续约3-4个月。
整个化疗过程需定期监测血细胞计数和肝肾功能,以防止严重副作用。
2.放疗:
术后放疗主要针对切缘阳性或淋巴结转移的患者。
放射治疗通常在术后5-8周内开始,与化疗可能会同步进行,具体安排视患者具体情况而定。
常规放疗剂量为50至60格雷,分为25到30次,每周五次。
放疗过程中需注意保护正常组织,并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放疗反应如食管炎和放射性肺炎。
术后的治疗方案需求与多个因素相关,如肿瘤的分期、患者的身体状况及术后的恢复情况。定期随访和影像学检查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复发迹象,尽早调整治疗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