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 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计算烧伤总面积:首先需要确定烧伤涉及的体表面积百分比,通常使用“9的规则”进行评估。例如,成人头部占9%,每条上肢占9%,躯干每侧占18%等。
2.使用Parkland公式:该公式建议给予晶体液(通常是乳酸林格液),其计算方法为:
总液体量(毫升)=4毫升×体重(公斤)×烧伤总面积(%TBSA)
3.分配给前8小时和后16小时的液体量:
前8小时:应给予总计算量的一半。
后16小时:给予剩余的一半。
4.胶体液的使用:一般在烧伤后的24小时内主要以晶体液复苏为主;胶体液通常在24小时后考虑,视具体病情和医嘱进行调整。
以上只是基础的计算方法,临床实际操作中,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实验室数据以及生命体征调整补液速度和种类。同时,在执行时需持续监测尿量、血压等指标,以确保补液效果和避免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