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优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治疗的起始阶段通常在婴儿出生后的几周内开始,一般建议在4到5周龄时启动药物治疗,以控制血管瘤的增长。
2.在治疗期间,医务人员会根据婴儿对药物的反应以及血管瘤缩小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以决定继续或调整治疗方案。
3.通常情况下,盐酸普萘洛尔的剂量是按照婴儿的体重进行计算的,每日分次服用。
4.治疗结束的时机取决于血管瘤的缩小和消退程度。部分病例在达到满意效果后,药物可以逐渐减少剂量直至停药。
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婴儿的心脏功能、血糖水平及其它可能的副作用,以确保安全有效地使用药物。根据临床观察,医生会做出适当的调整以优化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