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容容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妇科
1.紧急避孕药是一种高剂量的激素药物,一般建议在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后尽早服用,最好在72小时内,其有效性会随着时间推移而下降。
2.月经周期的排卵期通常在下次月经开始前的14天左右,因此在月经刚结束后的几天,受孕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3.过度或不当使用紧急避孕药可能导致月经周期紊乱、恶心、头痛以及其他副作用,不建议作为常规避孕手段。
在非必要情况下服用紧急避孕药不但对身体无益,还可能导致不必要的副作用。如果有避孕需求,建议选择更为可靠和长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避孕环等,并与专业医师讨论适合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