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时间标准:需要观察持续至少6个月的明显性别不一致。这种不一致表现为个体对自身出生时的生理性别存在强烈的不适感,并希望以另一种性别生活或被认同。
2.临床表现:对儿童和成人的表现有不同的评估标准。
儿童常表现为对自己身体特征的不满,喜欢与另一性别的角色、玩具和活动相关联的行为,同时可能回避与其出生性别相符的社会期待。
成年人通常表现为强烈的愿望拥有异性的身体特征,或摆脱自身原有性别的解剖学特征,并寻求通过激素治疗或手术来改变性别。
3.心理评估:通过结构化访谈或问卷调查深入了解患者的性别认同、心理状态及可能的社会压力。还需排除其他导致性别认同困扰的潜在原因,比如焦虑障碍、抑郁障碍或精神分裂症等。
4.诊断标准:目前普遍使用的是《国际疾病分类》(ICD-11)或《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提供的标准。DSM-5中将此类状况归类为“性别焦虑”,需满足特定的诊断条件。
5.社会功能影响:诊断时还需要评估其性别不一致是否导致了显著的社会功能受损,例如在人际关系、工作或学习环境中的适应困难。
6.排除其他情况:需要确保病因不是由于药物作用、医学疾病或短暂的心理应激事件所导致。
7.跨学科会诊:在最终确定诊断前,常需多学科医生联合讨论,以确保诊断准确性及后续治疗方案的科学性。
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够帮助减轻因性别认同困扰带来的心理负担。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尊重个体需求并综合考虑其身体、心理及社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