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妊娠高血压通常分为三类: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和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指的是在怀孕期间首次出现的高血压,通常在分娩后消失。先兆子痫是在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合并蛋白尿或其他器官损害的严重类型。慢性高血压是指在怀孕前就存在的高血压,或者在妊娠20周前诊断出的持续性高血压。
2.研究表明,大约5%至10%的孕妇会出现某种形式的妊娠高血压。年龄超过35岁、肥胖、多胎妊娠、有高血压病史或者家族病史的女性风险较高。
3.若妊娠高血压得不到有效管理,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如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早产以及母体器官功能障碍。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以监测血压变化至关重要。
妊娠高血压需要通过专业医疗指导进行管理,包括饮食调整、适度运动和药物治疗。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密切的医疗监控有助于减轻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