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秀秀副主任医师
南京脑科医院 神经内科
1.成人及16岁以上青少年:
起始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500毫克(即每日总剂量1000毫克)。
根据临床需要和耐受性,可以每2至4周增加剂量,每次增加500毫克。
最大日剂量一般不超过3000毫克。
2.6岁至15岁的儿童:
推荐初始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10毫克每公斤体重。
每2周根据需要增加剂量,每次增加10毫克每公斤体重。
通常维持剂量为每日30至60毫克每公斤体重,分成两次服用。
3.肾功能不全患者:
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
可以通过计算肌酐清除率来确定适合的起始剂量和增量。
任何药物使用需遵循医嘱,避免擅自更改剂量或停药。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医生。对于特定情况,如孕妇、哺乳期妇女或有其他复杂病史的患者,更应特别注意,确保在专业指导下使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