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通常医生会要求孕妇在怀孕的早期进行首次产检,大约在怀孕6-8周时。接着,孕妇应该在整个孕期内每4周进行一次产检,直到怀孕第28周为止。
随后孕妇进入孕期的第三个三个月(即29周至36周),每2-3周进行一次产检。最后,在怀孕第37周开始,孕妇每周都需要进行产检,直到分娩。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孕妇自身情况以及医生的建议而定,如出现异常情况或高危情况,医生可能会加强对孕妇的监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