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早期孕检(6-10周):初次孕检通常在怀孕的前8至10周进行。这次孕检包括身体检查、血液检查、产前血糖筛查、尿液分析等。医生还会询问家族病史,确定是否需要额外的遗传学检查。
2.产前超声波检查(11-14周):这次检查通常被称为“第一次结构性超声波”,其中主要目的是评估胎儿的正常发育和排除任何可见的先天性异常。
3.第二次产前超声波检查(18-22周):这是最详细的母婴检查之一,用于评估胎儿的器官、四肢和骨骼发育。还可以确定胎儿的性别(如果您选择知道)。
4.糖耐量测试(24-28周):此时进行糖耐量测试,以检测患妊娠糖尿病的风险。在此测试之前,您可能需要进行空腹血糖测试。
5.孕期随访:从怀孕开始到分娩之前,您将每月进行一次产检。这些产检包括血压测量、体重监测、宫高测量等,以确保母体和胎儿的正常发育。
6.产前筛查(11-14周和15-20周):根据个人情况,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产前筛查来评估胎儿患染色体异常的风险。这通常涉及超声波和血液检查。
请记住,以上时间表只是一个大致指南,并且可能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最好与医生讨论并遵循其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