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煜副主任医师
南京鼓楼医院 眼科
1.视力检查:通过标准视力表评估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进一步区分裸眼视力下降是否可以通过光学手段改善。
2.屈光度测定:使用电脑验光仪或检影法测量眼睛的屈光状态,明确远视的程度,并确定是否伴有散光。
3.调节功能测试:检测眼睛晶状体调节能力,以判断远视是否对眼睛的调节负担过大,尤其是在阅读或近距离用眼时。
4.瞳孔扩大验光:对儿童、青少年或调节紧张者,可能需要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扩瞳后验光,以准确测量真实的屈光度数。
5.眼轴长度测量:通过眼科超声波或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测量眼轴长度;通常眼轴较短会导致远视。
6.眼底检查:通过裂隙灯或直接眼底镜检查视网膜及黄斑区,排除其他影响视力的眼部病变,如黄斑病变或视神经异常。
7.双眼视功能检查:了解双眼协调性及是否存在调节性内斜视等问题,这在远视患者中较常见。
视力仅为0.5的远视可能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引起,包括远视度数较高、双眼调节不良或合并其他眼部疾病等。应根据检查结果采取配镜矫正、视觉训练或者针对病理性原因的专门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