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孕前检查:在怀孕之前,建议孕妇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血液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糖代谢等方面的检查。
2.怀孕初期检查:孕妇确认怀孕后,应该及时到医院进行孕早期检查。这个时期主要是确定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情况,如B超检查、孕激素水平、甲状腺功能检查等。
3.产前检查:孕妇在怀孕后期需要进行多次的产前检查,来确保母婴的健康状况。包括孕期四维彩超、血压监测、尿检、血液常规、唐氏筛查等。
4.妊娠糖尿病筛查:如果孕妇有家族糖尿病史、BMI超标或者妊娠合并高血压等情况,建议再孕20周左右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
5.羊水穿刺:在某些情况下,孕妇需要进行羊水穿刺以确定胎儿的健康状况,如年龄超过35岁、存在某些遗传性疾病的家族史等。
以上仅为常见的孕期检查项目,具体的检查须根据医生建议和个人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