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孕早期:在怀孕6-10周之间进行一次早期B超检查,以确定胎儿的发育情况、胎心率和子宫内胎囊的位置。
2.孕中期:在怀孕18-22周之间进行一次详细的解剖性B超检查,可以检查胎儿器官的正常发育和异常情况。
3.孕晚期:在怀孕32-36周之间进行一次胎位B超检查,以评估胎儿的位置,确保其头部朝向产道入口。
除了上述基本的B超检查,如果有特殊的情况或高风险因素,医生可能会要求进行额外的B超检查,以确保母婴的健康与安全。
请注意,在整个怀孕期间,始终遵循医生的指导,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以确保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