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孕妇糖尿病筛查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进行,核心方法包括空腹血糖检测、75克葡萄糖负荷后1小时和2小时血糖测量。筛查时间通常安排在孕24至28周,高危人群需提前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诊断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文详述。
常规筛查在孕24至28周进行,此时胎盘分泌的激素易导致胰岛素抵抗。高危孕妇(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需在首次产检时即筛查,若结果阴性,在孕24至28周再次筛查。低风险孕妇(如年龄小于25岁、体重正常、无糖尿病家族史)可跳过首次筛查。
受检者需禁食8至14小时,期间可少量饮水,但避免咖啡、茶或含糖饮料。试验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克,避免低糖或高脂饮食干扰结果。筛查当日晨起后避免剧烈活动,保持静坐状态。
第一步,抽取空腹静脉血测血糖。第二步,将75克葡萄糖溶于300毫升水中,在5分钟内饮完。第三步,从饮糖水开始计时,1小时后和2小时后分别再次抽血测血糖。期间受检者应静坐,避免进食、吸烟或饮水,以免影响血糖吸收。
根据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标准,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毫摩尔每升、1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0.0毫摩尔每升、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8.5毫摩尔每升,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阈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毫摩尔每升,或随机血糖大于等于11.1毫摩尔每升,需考虑孕前糖尿病。
若所有血糖值正常,无需特殊干预,但需保持合理饮食和运动。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需进行营养治疗(如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分餐制)、每周监测血糖(空腹小于5.3毫摩尔每升,餐后2小时小于6.7毫摩尔每升),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未控制的高血糖可导致胎儿巨大、新生儿低血糖、孕妇感染风险增加。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可能,约10%至15%的孕妇初次筛查正常但后期出现血糖异常。因此,对于高危孕妇或出现多饮、多尿等可疑症状者,需在32至34周复查。此外,部分孕妇可能因恶心、呕吐导致糖水摄入不足,需重新安排试验。
筛查前需与产科医生沟通,避免在急性感染、应激状态或使用糖皮质激素期间进行,这些情况会暂时升高血糖。若孕妇有严重胃食管反流或呕吐风险,可考虑替代方案如糖耐量试验前使用止吐药。筛查后若出现头晕、心悸,应静卧并补充少量碳水化合物。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是保障母婴安全的关键步骤,孕妇需严格按照医嘱流程执行。早期发现和干预可显著降低不良妊娠结局,但即使筛查结果正常,仍需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并定期产检。若存在高危因素或异常症状,应及时复诊调整管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