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仁宏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术前放疗:目的是缩小肿瘤体积,提高手术切除的成功率和减少复发风险。剂量通常为30-50Gy,分割到3-5周。
2.术后放疗:用于清除手术后可能残存的癌细胞,降低局部复发的可能性。一般采用45-60Gy,总疗程约为5-6周。
3.不可手术的病例:对于无法手术或不适合手术的患者,放疗成为主要治疗手段。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但通常建议总剂量在60-70Gy之间。
4.质子治疗:对于某些复杂部位的骨肿瘤,质子治疗可能提供更好的效果,因其能更精确地聚焦在肿瘤上,减少对周围健康组织的损伤。
5.疼痛缓解:对转移性骨肿瘤引起的疼痛,放疗也是一种有效的缓解手段,通常采用8Gy单剂量或20-30Gy的多次分割方式。
放疗方案应由专业的医疗团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综合考虑肿瘤的特点和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每位患者可能需要不同的个性化治疗计划,故需与主治医生充分沟通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