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早孕期(0-12周):此阶段需要尽早确认妊娠,并进行基础评估,包括糖尿病控制情况和相关并发症筛查。通常每4周就诊一次。
2.中孕期(13-28周):这个阶段是妊娠糖尿病筛查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24-28周之间进行糖耐量试验。如果早已确诊糖尿病,则需继续监测血糖水平,同时每2-4周就诊一次。
3.晚孕期(29周至分娩):随着胎儿快速生长,需要更频繁的监控。通常每周或每两周开展产检,重点关注胎儿的生长发育、羊水量及胎盘功能等;在36周后可能每周产检一次,视具体情况调整。
4.特殊检查:包括超声波检查以评估胎儿生长和羊水量,以及心电图和眼底检查以监测母体合并症。
糖尿病孕妇需在整个孕期内保持良好的血糖控制,并遵循医生建议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怀孕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