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海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营养科
1.第一次检测:应在初次产前检查时(约怀孕6-8周)进行。主要目的是了解母亲是否携带这些病毒,并在早期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降低胎儿感染的风险。
2.第二次检测:建议在怀孕24-28周之间进行。此时再次筛查,可以确保没有发生新感染,并且对于之前未确诊的病例可以进行确认。
3.第三次检测:在临近分娩前(约怀孕36周),再次检查以确保在整个孕期内控制良好。如果有阳性结果,需要制定相应的分娩及新生儿处理方案。
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检测,可以有效监控和减少胎儿受到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感染的风险。定期复查和及时治疗对保障母婴健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