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飞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成人一般每次推荐剂量为80-100毫克/平方米,每3-4周为一个周期。
2.如果患者的肾功能不全或肝功能异常,需要适当调整剂量。
3.用药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常规,若出现严重骨髓抑制,应延迟或减低剂量。
4.在施用洛铂之前和之后,建议进行充分水化,以减少对肾脏的毒性。
在使用洛铂时,务必与主治医生详细讨论,确保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