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中医院 普外科
1.术后甲状腺激素替代:甲状腺全切后,机体无法自行合成甲状腺激素,因此需要通过外源性激素替代。常用药物是左旋甲状腺素,其剂量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和手术后甲状腺癌的复发风险进行调整。
2.放射性碘-131治疗:此治疗用于消除残余的甲状腺组织或微小的癌细胞,以降低复发风险。治疗前需要停用甲状腺激素一段时间(通常约4至6周)以提高治疗效果,并使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水平上升到足够刺激甲状腺组织吸收碘-131。
3.药物服用时机:放射性碘-131治疗结束后,通常在24至48小时内重新开始服用甲状腺激素。及时恢复激素替代可避免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发生,并帮助维持正常的新陈代谢。
在术后及治疗期间,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球蛋白水平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调整药物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