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涛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中医科
1.成人标准剂量:通常成人起始剂量为100至200毫克,根据患者的反应,可以每6至8小时重复给药。每日总剂量不应超过800毫克。
2.儿童用量:儿童用量需根据其体重来调整,通常每公斤体重每日5至7毫克。对于体重较轻或存在其他健康问题的儿童,需进一步减少剂量。
3.老年人及特殊情况:由于老年人体内药物代谢能力可能降低,为避免副作用,建议从低剂量开始并密切监测。
4.肾功能不全者:因肾功能影响药物排泄,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以避免药物积累。
药物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副作用,例如头痛、心悸或胃肠道不适,并根据症状及时调整剂量或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