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消化内科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任何药物都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若有已知的对该药物中任一成分的过敏史,则不应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由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对药物的吸收和代谢与普通成年人不同,且可能会影响胎儿或婴儿,因此在缺乏充分的安全性数据时,应慎重考虑使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肝脏和肾脏是药物代谢和排泄的主要器官,如果严重受损,可能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引发毒性反应。
4.儿童禁用。儿童的生理状态与成年人不同,其对药物的耐受性和代谢方式也各异,因此不推荐用于儿童。
遵循以上禁忌原则可减少风险,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