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蔚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
1.公式计算:需要补液的总量=4毫升×体重(公斤)×烧伤面积百分比(%)。
2.补液时间分配:
前8小时:建议给予计算出的补液总量的一半。
后16小时:建议给予剩余的一半。
例如,一个70公斤的人有30%的烧伤面积,则第一个24小时需要的总补液量为4毫升×70公斤×30%=8400毫升。在前8小时内,应补充4200毫升,后16小时再补充4200毫升。
需注意在补液过程中监测尿量、血压等生命体征,以调整液体的输注速率,确保适当的水合状态并预防可能的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