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妊娠糖尿病通常是在孕24-28周期间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进行筛查。这项测试包括在空腹状态下测量血糖水平,然后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后再测量血糖水平。
2.诊断标准通常如下: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和2小时血糖≥8.5mmol/L。如果任何一个数值超出这些参考值,则可能被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3.单独的一次血糖检查结果,如5.36mmol/L,尤其是在非空腹状态下,不能作为妊娠糖尿病的诊断依据。
建议定期监测血糖水平,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进一步检查以确保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