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平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1.干扰性房室分离:
一般情况下,若无明显症状且心功能正常,可能不需要特殊治疗。
如果伴随低血压、晕厥或其他显著症状,可能需要安装心脏起搏器以恢复正常的心律。
针对可能引起这种现象的潜在因素,如药物影响,应进行调整或停用相关药物。
2.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首先需评估是否存在潜在的心脏病或其他诱因,如电解质紊乱或药物使用,并针对这些因素进行纠正。
若心动过速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如出现低血压或心衰症状,可考虑应急使用电复律。
长期控制可能需要抗心律失常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及其他健康状况选择合适药物。
频繁发作或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时,可能需要进行射频消融等进一步的诊疗措施。
心律失常的治疗原则是首先确保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然后再处理引起该问题的潜在病因。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病情变化,必要时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