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群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妇产科
1.孕早期(0-12周):
确认妊娠:使用尿液或血液检测确认怀孕。
初次产检:包括体格检查、血压测量、体重记录等。
血常规和尿常规:检查贫血、血型及其他血液指标。
甲状腺功能检测:避免孕期甲状腺异常影响胎儿发育。
感染筛查:包括风疹、梅毒、乙肝和艾滋病等传染病。
2.孕中期(13-27周):
唐氏综合征筛查:通常在11-14周进行,也可在15-20周进行三联或四联筛查。
B超检查:16-18周可进行初步胎儿畸形筛查,20-24周进行详细的系统B超。
妊娠糖尿病筛查:通常在24-28周之间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
3.孕晚期(28周及以上):
常规产检:每2-4周一次,监测血压、体重、腹围和宫高等孕期指标。
胎心监测:评估胎儿健康状态。
羊水量和胎盘功能评估:通过B超确定羊水是否正常,以及胎盘位置和功能。
再次感染筛查:部分地区会重复某些感染性疾病的筛查以确保安全。
定期产检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通过这些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问题,以保证顺利度过孕期,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