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成人高血压:推荐初始剂量为80毫克,每日一次。依据患者的血压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160毫克或320毫克每日一次。
2.儿童高血压(6-16岁):体重较轻(小于35公斤)的儿童的起始剂量是40毫克每日一次;体重大于35公斤的儿童起始剂量是80毫克每日一次。剂量可调整以控制血压,但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60毫克每日一次。
3.心力衰竭:建议起始剂量为40毫克,每日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至80-160毫克每日两次。
4.心肌梗死后:开始治疗时,建议使用20毫克,每日两次。随后可逐步增加至最高剂量160毫克,每日两次。
注意事项包括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特别是在开始治疗时以及调整剂量期间。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低血压、肾功能恶化或高钾血症等副作用。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时需谨慎,如利尿剂、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或非甾体抗炎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