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静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
1.孕前检查:在怀孕之前,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身体状况、宫颈抹片、乙肝、HIV、梅毒、风疹、巨细胞病毒等传染病的检查。
2.孕早期检查:通常在怀孕6周至8周左右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宫外孕、胎儿心跳、羊水量等。
3.孕中期检查:在怀孕16周至20周左右进行第二次产前检查,主要检查胎儿发育情况、子宫大小、羊水量、胎盘情况等。
4.孕晚期检查:在怀孕32周至36周左右进行第三次产前检查,此时主要检查胎儿大小、位置、胎心监护、子宫口开口程度等。
5.胎儿超声检查:孕期需要进行多次超声检查,可以观察胎儿生长情况、器官发育是否正常等。
6.血常规检查:定期检查血常规,以检查有无贫血等情况。
7.尿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尿常规,以检查是否患有尿路感染等情况。
8.高危孕妇筛查:如果孕妇具有高危因素(如年龄过大或过小、有家族遗传疾病、有慢性疾病等),则需要进行更多的筛查和检查。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孕期检查,但具体需要进行哪些检查,还需根据孕妇的个人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