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飞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1.全乳放疗
适用于大多数早期乳腺癌患者。
一般疗程为5-7周,每周5次,总剂量约为45-50Gy。
有时会在手术瘢痕处追加“加量照射”,提高局部控制率,加量通常为10-16Gy。
2.部分乳房放疗
适合于低风险的患者,例如年龄较大、病灶小且无淋巴结转移者。
可以通过外部放疗或近距离放疗实现,疗程较短,通常为5天。
总剂量可能在30-40Gy之间。
3.加速部分乳房放疗
针对选择性患者,如年长者或特定低风险群体。
更短的疗程,一般为1-2周。
放疗能够有效减少局部复发风险,但可能引起皮肤反应、疲劳等副作用。患者应定期随访,并与医生沟通以确定最适合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