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群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妇产科
剖腹产后产妇需要重点关注伤口护理、饮食调整、活动与休息、恶露观察、哺乳适应以及心理调适六大方面。伤口需防感染并避免牵拉,饮食从流质逐步过渡,活动应循序渐进,恶露变化需记录,哺乳姿势要调整,情绪波动需主动干预。
术后应保持伤口敷料干燥清洁,一般术后3天更换敷料,出院后需观察切口有无红肿、渗液或发热。若出现局部疼痛加剧或体温超过38.5摄氏度,需立即就医。拆线时间通常在术后5至7天,但可吸收缝线无需拆线。产后2周内避免伤口沾水,淋浴时需用防水贴覆盖。咳嗽或大笑时用手按住腹部伤口两侧,以减轻张力。
术后6小时内禁食禁水,6小时后可少量饮水,排气后方可进食流质如米汤、萝卜汤。建议产后第1天进食半流质如粥、烂面条,第2天起逐渐过渡至软食,1周后可恢复正常饮食。优先摄入高蛋白食物如鱼、蛋、瘦肉,每日蛋白质摄入量建议80至100克;增加膳食纤维如蔬菜、水果,每日摄入量不低于500克,以预防便秘;避免辛辣、油腻及产气食物如豆制品、牛奶,以免加重腹胀。
术后24小时内需卧床,但应每2小时在床上翻身一次,以促进肠道蠕动。术后24小时后可尝试坐起,第2天在家人搀扶下下床短距离行走,每次5至10分钟,每日2至3次。禁止提重物或进行腹部用力动作,如弯腰抱娃、拖地。睡眠时建议采用半卧位或侧卧位,双腿间夹枕头以减轻腹部压力。每日总睡眠时间应达到8至10小时,避免长时间站立。
产后恶露分为血性恶露(持续3至4天)、浆液性恶露(持续10天)和白色恶露(持续3周)。正常恶露总量为250至500毫升,有血腥味但无臭味。若恶露量多于月经量、颜色鲜红持续超过1周,或伴有恶臭、血块,提示可能存在子宫复旧不良或感染,需及时就诊。每日更换卫生巾不少于4次,保持会阴清洁。
剖腹产后建议尽早开奶,术后1小时内可尝试宝宝吸吮。哺乳时采用侧卧位或橄榄球式抱姿,避免压迫腹部伤口。每日哺乳8至12次,每次每侧乳房吸吮10至15分钟。若乳汁分泌不足,可增加哺乳频率或使用吸奶器辅助。注意观察乳房有无硬块、红肿或疼痛,以防急性乳腺炎。
约50%至80%产妇会出现产后情绪低落,表现为易哭、焦虑或失眠,通常持续2周内自行缓解。若情绪低落持续超过2周,或出现自伤、伤婴念头,需立即寻求心理医生帮助。配偶和家属应主动分担育儿任务,每日陪伴产妇交流不少于30分钟,帮助建立规律作息。
剖腹产后恢复需要兼顾生理与心理双重维度。伤口愈合、饮食过渡、活动节奏、恶露变化、哺乳技巧和情绪管理环环相扣。产妇需遵医嘱定期复查,产后42天进行妇科B超和伤口评估。若出现异常出血、剧烈腹痛或发热,务必第一时间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