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平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
1.成人患者在急性心绞痛发作时,通常建议每次口服4粒速效救心丸。
2.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适当调整剂量。
3.如果症状未缓解,可在5分钟后再服用4粒,但总用量不应超过12粒。
未经专业人员指导,不宜长期、大量服用速效救心丸,以免引发不良反应或掩盖其他疾病。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寻求医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