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海红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 儿科
1.适用年龄:通常3岁以上的儿童可以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连花清瘟颗粒。3岁以下儿童不建议使用,必须遵循医嘱。
2.剂量说明:
3至5岁的儿童:建议每次服用一半的成人剂量,一日两至三次。
6至12岁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的三分之二进行服用,一日两至三次。
12岁以上的青少年:可以采用成人剂量,即每次1包,一日两至三次。
3.服用方法:连花清瘟颗粒需要用温水冲服,以确保药物在体内的有效吸收。
使用过程中需观察儿童的身体反应。如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包括皮肤过敏、胃肠不适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注意切勿超量服用,并避免与其他感冒药同时使用以防止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