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理精神科
1.1级(无精神障碍):
患者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异常表现,心理状态正常,社会功能也未受到影响。
2.2级(轻度精神障碍):
出现某些轻微的精神症状,如轻度焦虑、抑郁、失眠或注意力不集中。这种程度的障碍对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可能会造成轻微干扰,但患者大多仍能维持正常的社交和职业功能。
3.3级(中度精神障碍):
精神症状加重,可能包括较明显的焦虑、抑郁、幻觉或妄想等表现。患者的日常功能受到一定影响,比如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或学习,社交能力下降,个人生活管理能力可能出现部分问题。例如,可能需要他人的提醒才能完成基本的生活任务。
4.4级(重度精神障碍):
症状显著且持续,可能包括严重的情绪不稳定、强烈的妄想、持续性幻觉,甚至行为紊乱。患者的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无法正常参与工作或学习,对个人生活也难以完全自理,可能需要家人或专门机构的看护。
5.5级(极重度精神障碍):
表现为极端严重的精神症状,例如高度混乱的思维、丧失现实感、持续性危险的攻击性或自残倾向。患者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生活需要完全依赖他人或医疗机构的长期照顾,可能存在生命危急风险。
早期发现和干预精神障碍至关重要。当出现精神症状并持续影响生活时,应及时就医进行评估和治疗,以避免病情加重或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