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璞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心血管内科
1.第一次检查时间:通常在孕20-24周时进行。这一阶段胎儿心脏结构发育较为成熟,通过超声能够检测出大部分心脏结构异常。
2.第二次检查时间:若首次检查时发现异常或有其他高危因素,如家族遗传病史,则可能需要在28-32周之间进行第二次复查,以便监测胎儿心脏发育的动态变化。
3.特殊情况:如果在孕期母亲出现糖尿病、高血压、风湿性疾病等高危因素,或者医生在常规产检中发现问题,可能会建议增加检查次数和密度。
胎儿心脏彩超的目的是早期识别和诊断先天性心脏病,以便更好地做好围产期管理。对于无明显高危因素的孕妇,一般两次检查即可充分评估胎儿心脏情况。有高风险因素者应遵医嘱合理安排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