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荣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1.妊娠早期(1-12周):此阶段进行某些类型的治疗可能会对胎儿产生较大风险。手术通常是首选的治疗方法。如果需要化疗,通常建议推迟到妊娠中期以降低对胎儿的影响。
2.妊娠中期(13-28周):此时可以相对安全地进行化疗。常用的一些化疗药物在这个阶段被认为对胎儿的影响较小。放疗仍然不推荐,因为其可能对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
3.妊娠晚期(29周及以后):如果条件允许,许多医生可能会建议等待至分娩后再进行某些治疗。手术依然可行,且某些情况下也能安全地继续化疗。尽量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母体不稳定或胎儿早产的药物。
4.分娩计划:在制定治疗计划时,还需考虑分娩方式及时间的安排,以确保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与健康。若病情允许,通常建议自然分娩,但需根据个体情况作出判断。
处理孕期乳腺癌需要多学科团队的合作,包括乳腺外科医生、肿瘤科医生、产科医生等,以确保治疗方案适合双重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权衡治疗的利弊,并详细评估可能的风险和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