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琼副主任医师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内分泌科
1.唐氏筛查:
主要用于检查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如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
一般在孕早期11-14周或孕中期15-20周进行。
通过检测母体血清中的标志物以及结合超声波检查来评估风险。
唐氏筛查只能提供风险评估,不能确诊,需要进一步检查如羊水穿刺确定。
2.妊娠糖尿病检查:
旨在评估孕妇在怀孕期间是否发展出糖尿病。
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
常见的方法是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测空腹及服用葡萄糖后一定时间内血糖水平。
检测结果可指导饮食调整和治疗方案,以减少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唐氏筛查关注的是胎儿的遗传健康问题,而妊娠糖尿病检查则重点在于孕妇妊娠期间的代谢健康状况。确保及时进行这两项检测,有助于采取合适的医疗措施和生活方式调整以保障母婴安全。